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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信用管理师培训认证辅导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销售(即赊销)已逐渐成为企业的主要销售方式。有信用销售,就有信用风险。如何确保在扩大赊销的同时,防范、规避、控制、转移信用风险,是摆在各类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职业编码为:X2-07-03-06,属于国家职业第二大类,即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体系中的一项国家职业)。信用管理师因此也由此成为中国职场人士新的职业选择!国外的信用管理人才在企业内的管理职位非常高,相当于企业的战略决策部门,薪酬丰厚。国内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薪酬主要还是和所在机构利润挂钩,业绩出色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年薪可以达到三十万、五十万甚至上百万。
   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信用交易、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分为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和高级信用管理师三个等级。在实践中,信用管理师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制订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的的信用管理制度,采用专业的信用管理手段和技术筛选和识别客户、确定授信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催收逾期账款,并协助企业拓展市场,从而帮助企业在实现赊销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
   当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的要求,为推动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广办决定2015年11月07日在北京举办“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高级认证辅导研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中国*北京     
 

  学员前期报名,提前给快递教材和复习资料,并开通网上远程学习  
面授培训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16日(4月13日报到)
鉴定考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3月16日)

 
学员前期报名,提前给快递教材和复习资料,并开通网上远程学习  
面授培训时间:2016年5月18日-5月21日(5月18日报到)
鉴定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   报名截止时间(4月20日)
 
学员前期报名,提前给快递教材和复习资料,并开通网上远程学习  
面授培训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18日(6月15日报到)
鉴定考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   报名截止时间(5月20日)

二、培训对象
1.金融机构从事公司业务、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2.投资机构中从事投资项目评估、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3.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4.征信(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中从事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5.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6.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
7.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8.有志投身信用管理事业的人员或大专院校的在校学生。
三、报考条件:
  一级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二级中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培训目的:
   通过参加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学员应能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信用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具有信用管理的操作和执行能力,学员应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信用管理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具有独立处理和解决信用管理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
五、鉴定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两项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及以上),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六、证书颁发及费用
高级/一级:16800元/人    中级/二级:12800元/人
(费用含教材费、资料费、辅导费、报名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A:考取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高级信用管理师亮点: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级,可享受高级职称或副高同等待遇(有红头文件);
2:可做信用等级报告,具备签字权(目前很多已经拿到证书的学员已经使用);.
3:可挂靠给第三方机构(已经在实施);
4:可做企业,个人信用等级评价;
5:招投标,企业需要出示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必须是3个信用管理师签字;
6:国资委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必须配备2-3名专业信用管理人才;

B:考取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考取信用管理师之后,可以在任何会计事务所和企业信用评价机构任要职或者挂靠;
(2)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等同于高级工程师,作为优秀高技能人才证明,可以参加政府举办的高新人才评定,享受政府补助津贴。
(3)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在申请调转户籍时是必须的条件之一,如落户深圳市户籍,上海居住证,办理北京户籍及各地区绿卡。
政策查询:www.gov.cn/fwxx/sh/2007-01/17/content_498395.htm

(4)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在国企和民营企业中享受高工工资补助,补助标准:200-1500元之间不等。详见各地政策文件与企业相关规定。
(5)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退休后每月享受国家高级人才津贴200-600元,具体金额详见各省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政策文件。
(6)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目前企业经营管理领域最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国企,私企,合资,外企)评定个人能力与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七、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鉴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蓝底彩照4张。
申报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及有关费用提前寄(汇)至指定地址/账户,公司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申请鉴定表》、《论文撰写要求》、《教材》及考务安排。并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审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静                    

电  话:010-83880291
手  机: 18513070279                

传  真:010-8388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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